投稿指南
一、本刊要求作者有严谨的学风和朴实的文风,提倡互相尊重和自由讨论。凡采用他人学说,必须加注说明。 二、不要超过10000字为宜,精粹的短篇,尤为欢迎。 三、请作者将稿件(用WORD格式)发送到下面给出的征文信箱中。 四、凡来稿请作者自留底稿,恕不退稿。 五、为规范排版,请作者在上传修改稿时严格按以下要求: 1.论文要求有题名、摘要、关键词、作者姓名、作者工作单位(名称,省市邮编)等内容一份。 2.基金项目和作者简介按下列格式: 基金项目:项目名称(编号) 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研究方向。 3.文章一般有引言部分和正文部分,正文部分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法,一般用两级。插图下方应注明图序和图名。表格应采用三线表,表格上方应注明表序和表名。 4.参考文献列出的一般应限于作者直接阅读过的、最主要的、发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献。其他相关注释可用脚注在当页标注。参考文献的著录应执行国家标准GB7714-87的规定,采用顺序编码制。

信息系统工程审计范围、内容及承担机构等问题(2)

来源:信息系统工程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0-06-28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系统工程与一般建筑(建设)工程具有十分明显的不同专业特性,不能混为一谈。正是因为信息系统工程与建筑工程具有较明显区别,因此在信息系统工程

系统工程与一般建筑(建设)工程具有十分明显的不同专业特性,不能混为一谈。正是因为信息系统工程与建筑工程具有较明显区别,因此在信息系统工程审计中不能简单依照建筑工程审计的“老经验”、“老办法”去实施,而是要根据信息系统工程的“新形式”、“新特点”,区别对待,认真组织,才能有针对性地、圆满地完成信息系统工程审计任务。 三、信息系统工程审计范围 信息系统审计是指审计人员接受委托或授权,收集并评估证据以判断一个信息系统是否有效做到保护资产、维护数据完整并最有效率地完成组织目标的活动过程。正是由于信息系统工程审计具有专业性强、应用范围广等特点,审计部门如果对哪些工程项目需要审计,哪些工程项目不需要审计都不清楚,实施信息系统工程审计就可能陷于盲目,没有针对性。因此,掌握、了解信息系统工程审计范围是搞好工程审计的基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 3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信息产业部关于发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信部信〔2002〕570号文件)的通知规定:“下列信息系统工程应当实施监理:(一)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的信息系统工程;(二)使用国家政策性银行或者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规定需要实施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三)使用国家财政性资金的信息系统工程;(四)涉及国家安全、生产安全的信息系统工程;(五)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实施监理的其他信息系统工程”。 由此可见,审计部门应对国家早已明文规定的招投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等范围的工程项目实施信息系统工程审计。 四、信息系统工程审计主要内容 确定了信息系统工程审计范围后,还需要明确审计什么内容?否则就可能使审计工作产生偏差。因此,明确信息系统工程审计主要内容,是实施信息系统工程审计的重要一环。 我们知道,信息系统工程是一项复杂的、技术含量高、实施周期较长的系统工程,即包括立项、规划、建设、应用、维护等主要阶段,并不仅仅包括工程造价等财务结算内容。 比如:江西省发展改革委下发的关于印发《江西省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发改高技字〔2007〕1334号)规定“第十二条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实行信息工程监理制度。监理费用须纳入电子政务建设项目预算。第十三条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规模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单位变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或调整投资概算超过百分之十的,应报发改委审核。第十四条项目完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应组织监理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项目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的项目投入试运行,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运行。第十五条项目试运行后,项目建设单位可委托专业机构对项目进行质量和安全检测,检测通过后,项目建设单位组织项目验收,并报发改委备案,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验收进行监督。面向全省跨部门的电子政务网络或应用系统,由省发改委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等规定。 由此可见,对信息系统工程审计,不应只是进行单纯的工程造价审计,而应包括: ——项目是否已经实施信息系统工程监理; ——业主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实施内容和规模组织实施; ——工程实施程序是否规范; ——工程设备器材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工程设备材料变更是否确有理由及是否实施变更手续申报; ——工程决算是否完整; ——工程是否确实完成招标书及合同要求; ——工程投资是否合理; ——工程完工是否进行了检测及验收; ——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工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方面内容; ——工程文档是否齐全。 五、信息系统工程审计承担机构的选择 正是由于信息系统工程审计范围广泛、内容复杂,已经不是一般的建筑(建设)工程造价评估机构能够了解及掌握的,应该由国家法定的信息系统工程咨询、监理及财务、审计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共同承担。其理由是: 1.由于目前信息系统工程审计的前提是该工程已经完工后实施,工程造价只是工程尚未开始时申请工程立项、可研编制、方案设计阶段其中的一项基本内容。因此,信息系统工程审计内容不仅仅是审计工程造价审核。 2.由于信息系统工程造价确定后已经政府采购招投标法定工作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的机构或个人不能再参与工程审计。且一般情况下审计部门也不应按照工程完成数年后的市场价格来审计数年前的设备、材料价格。这样既与已经实施完成的政府法定工作程序相冲突,也对已经完成的信息系统工程按照数年后的市场价格来审核当年已经政府采购的设备、材料价格没有相应审计法律依据。 3.信息系统工程审计应由第三方信息

文章来源:《信息系统工程》 网址: http://www.xxxtgc.cn/qikandaodu/2020/0628/338.html



上一篇:完善“金三系统”推进依法治税
下一篇: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民

信息系统工程投稿 | 信息系统工程编辑部| 信息系统工程版面费 | 信息系统工程论文发表 | 信息系统工程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信息系统工程》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